不肖房仲「借牌詐騙」用AB約賺差價

A、B約 就是表面上跟抬面下,各有一份合約,一份利於貸款,一份給政府看,以搜尋出來的結果看來,取自【預售屋見招拆招】AB約好處多? 騙你買房還扛刑責

Q.買房為什麼會出現2份合約?

A.通常為申請高額貸款,選擇製作兩份合約,一份為實際成交價,另份為虛報成交價。

Q.若簽下AB約,會有甚麼問題?

A.假合約會運用在實價登錄及申請貸款,恐觸犯《刑法》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銀行業者也會註記,影響授信。

媒體報導,有關臺北市議員與陳情人於111年9月5日市政總質詢後,召開記者會指控,連鎖不動產房仲業者借牌執業,偽冒陳情人名義簽立不同總價A、B約,賺取差價,質疑北市府如何處理不動產經紀業違法租/借牌問題;並針對案涉偽冒陳情人名義簽立不同總價A、B約部分,質詢簽約地政士,就契約內容及買賣雙方身分,是否應盡確認的義務。

地政局局長張治祥回應,經紀業租/借不動產經紀人證照、收取差價、偽冒當事人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等行為,皆涉違法,將徹查案涉經紀業者、經紀人員及地政士進行簽約過程,是否依法履行當事人身分確認義務,倘查獲違規屬實,將依法重罰。


民眾遇到AB約,要注意了,先查查相關資訊,才不會被仲介業者呼弄@@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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