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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房仲發生糾紛,誰會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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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是房仲,看你要花多少時間精力,以及會損失多少錢. 我個人的經驗以前找一間很大的賣房子,在板橋,有個老爸要買下了於是給了訂金支票.但不知店長是什麼毛病,沒有存進去銀行.好了,女兒來反誨,說老爸精神不好,決策下錯,要反悔悔約了. 照理,店長存入的支票的錢,要變成罰金,這是合理的,但重點就是店長沒存,我們拿不到錢,也無法叫那個無知的老爸付罰金,最後,店長被公司解僱,結束了這個案子,我們什麼也沒拿到,可能有什麼水果還是什麼忘記了.但就是,只能再找下一個買家.後來是管理員介紹,比仲介還有效. 也省了仲介費. 媒體來報導 ,有個女士自己的房子被用同街的法拍價格賣掉了,後來才知道,那怎麼辦,房仲根本不理她.而且,簽約的當下確實也是合情合理,只是事先沒有做資訊揭露,於是女士就被騙了,因為急用錢. 那沒辦法啊,仲介收了服務費根本就不再理她.  說實在的,要理你做售後服務的仲介,還真是難得了. 生意做完了,又不是頻繁交易,怎麼會需要理你.現在的人要做多次交易,我看很難.  總之,跟房仲發生糾紛,消費者受傷的比較多啦,除非據理力爭,然後花費氣力,搜集證據,自己當偵探,我有個大學同學,還發現仲介給他的坪數跟權狀不符,少坪了,自己還去丈量土地,最後房仲理虧才去處理.你如果沒有自己去理解,很多人就是信任房仲只好被騙也不知道了. 

不肖房仲「借牌詐騙」用AB約賺差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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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B約 就是表面上跟抬面下,各有一份合約,一份利於貸款,一份給政府看,以搜尋出來的結果看來,取自 【預售屋見招拆招】AB約好處多? 騙你買房還扛刑責 Q.買房為什麼會出現2份合約? A.通常為申請高額貸款,選擇製作兩份合約,一份為實際成交價,另份為虛報成交價。 Q.若簽下AB約,會有甚麼問題? A.假合約會運用在實價登錄及申請貸款,恐觸犯《刑法》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銀行業者也會註記,影響授信。

又來了 一屋二賣? 委託信義房屋賣房 成交尚未過戶就遭轉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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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轉貼來自 上報的消息 從事科技業的朱先生向本報( 上報 )爆料,妻子名下的房子今年6月5日委託 信義房屋 ,6月13日簽約成交,但還沒正式完稅過戶給蔡姓買家,卻在臉書社團看到築巢房屋刊登自己房子的出售廣告,於是朱先生佯裝看房,與築巢房屋聯繫,到現場發現築巢房屋的仲介竟能直接帶看,還有一名自稱屋主的男子,隨後朱先生表明身分,並報警處理。 朱太太(陳小姐)持有的房子位於萬華,靠近龍山寺捷運站,屋齡約46年,原本出租給他人居住,但夫妻倆人考量未來沒時間管理,決定委託信義房屋中華桂林店賣房,售價1180萬,由信義房屋三重重新店找到買主,經議價後以870萬成交。雙方在今年6月13日簽約,約定在6月20日用印、8月9日完稅、8月23日交屋。 7月11日,朱先生在臉書社團「我是萬華人」發現自己房屋的出售廣告,屋況照片與售價都一模一樣,感到非常不可思議,都已經跟信義房屋成交在走合約流程了,怎麼還會有其他房仲在帶看,便致電給築巢房屋約7月12日晚上看房。沒想到,築巢房屋仲介竟能直接帶看,還有一名自稱是屋主的男子協助開門進屋。 接下來會怎麼樣呢~ 到 信義房屋疑似一屋二賣? 來看看.  一屋二賣對仲介的利益應該就是手續費跟其他紅包?什麼的,我常常想為了仲介費,搞這麼複雜的手續跟故事也是跪了。果然能賺錢能使大家推磨啊! 原文網址: 一屋二賣?委託信義房屋賣房 成交尚未過戶就遭轉賣 屋主急報警   

房子訂價的認知落差 讓仲介賺的錢不讓人心服口服不舒服 人稱黑心仲介啊!

股感 之前有分享過一篇文章,大概的意思是講到買房子時要注意有房仲,故意騙你不知道,所以就取得了利益的空間,其實這些行不是不行,只是不道德,利用別人的認知差距,取得這些金錢。其實社會上很多行業是利用資訊落差在賺錢的,只是賺的合不合理,讓花的人口服心服舒服而已。 仲介感覺像是買空賣空,因為商品從來就不屬於自己。商品的訂價其實也沒個標準,每個商品都是獨一無二的,就算是預售屋,同樓層多也可能不同價,因為每個地理位置定位就都不一樣吧!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,所以,房子的出售買賣,就容易產生認知落差了。小的家附近有一間店面屋主覺得,我這店面是個寶,屋主開價3800萬,眼看一年要過去了,還是空在那裡。但再怎麼寶,賣不出去就都只是個。。店面,發現怎麼沒有人來看,才知道自己認知的價格跟市場認知的價格跟買房者認知的價格,完全不一樣。仲介的工作,就是在異中求同,求售,求價差,求仲介費。 至於怎麼不遇到 黑心仲介 ,其實真不敢說找什麼品牌的仲介就一定不會遇到,個人品性還是很重要,靠公司規範只能是後段的防範措施,所以小的個人建議是,多認識幾個仲介,自己去感受互動,丟幾個問題給他們,看他們怎麼回答,挑一個自己覺得可信的,喜歡讓他賺你也心服口服的仲介,就找他買賣吧! 股感提到的幾種 盤點過去在新聞上、社群平台上出現過的黑心房仲欺騙賣家的手段,主要可以分成以下的幾種: WAY1.用片面行情資訊誤導賣家賤賣自家房子 WAY2.低買高賣,演齣大戲串通投機客騙你的房 WAY3.黑心房仲養套殺!過高的售價看得到吃不到! 因為買房子頻次太低了,常常就一次,沒有下一次我知道了,知道了也沒用,因為根本沒錢買下一次!!所以才會老是有人哭喊被騙錢。沒有下一次的機會再'早知道'只能捶心干。 所以還是。。。多看多做功課,多找認識的人一起幫你把關吧!

Whistleblower 吹哨者的勇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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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  person  who  tells  someone in  authority  about something  illegal  that is  happening ,  especially  in a  government   department  or a  company (尤指政府部門或公司裡的)告發者,揭發者 —劍橋詞典 吹哨者,之所以可以成為吹哨者,就是因為是發現有不法事情正在發生,但外界不知道只有內行內部人知道時,基於'不能只有我知道'的正義感,吹起了哨子引起大眾注意,小心,小心,這件事正在發生在你我身邊! 因為媒體一直報導上市仲介的料,引起不小波瀾,因此,台科大教授、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黃丙喜本週在媒體上表示, 房仲業的內幕到底能不能報導?黃丙喜指出,站在媒體方,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場,報導是否提及社會與民眾想要知道的正題,也就是房仲業有無以保護顧客的權益為尊?交易的房價和過程透不透明?揭示的買賣和房屋標的相關資訊真不真實?並且有無從中賺取非仲介服務的不當利得?這樣才符合社會對媒體的期待。 黃丙喜認為,吹哨、檢舉,屬於正直的社會行為,不平而鳴的吹哨者,是職業道德的勇者,絕不僅是只求喊爽的爆料者行徑可比,各國政府都立法鼓勵,社會各界應正面看待。本案中,房仲是否操縱房價的不對稱的資訊,有無從中賺取不該賺的不當差價,對於房價透明交易之爭,都是民眾和政府想要釐清的問題點。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     https://bit.ly/3HKEMRb

透天土地委託信義房屋卻被低賣2千萬

 2千萬,好可怕的大筆金額。 媒體爆料是這樣陳述: 今年初某晚,S 小姐和Y先生現身在專訪的地點不久,即開始陳述兩人親身經歷在2020年初起被信義房屋柳姓店長矇騙,導致一塊與新板特區近在呎尺的沿路透天店面疑遭賤賣的慘痛歷程。這棟透天店面土地坪數有60.8坪,他們本來希望信義房屋牽線找建商來買,但信義房屋店長說建商覺得不划算,不可能買,並不斷以此理由游說二人降價,結果成交後才發現信義房屋隱瞞了買主是建商總經理身份,發現有異後找專業估價單位評估,報告顯示即使不把都更利益計算在內,這間透天店面當時的成交價就已經賣得比估價評估少了約2 千多萬元。信義房屋上述手法害Y先生權利受損,他要求信義房屋總公司幫忙處理,沒想到信義房屋先承認店長說謊隱瞞,後來又改口說是業務疏失,且至今仍未明確答覆。 原文網址: 透天土地委託 信義房屋 卻被低賣2千萬!? 消費者怨:上市公司也會坑殺平民百姓 聽起來又是一個沒太多自己做功課,過度依賴仲介的案例,話說原本就是要依賴專業人士的專業知識,所以簡省時間效率加倍,社會分工也才會達到各斯其職社會共同成長的方向,不過,若是有人利用專業知識或內線消息,來賺取多餘的所得,那就只能被騙嗎?繳學費學經驗? 看來這仲介是提供了不對等的實價登錄資料,給客戶參考。客戶不疑有他相信了仲介,於是就被騙了千萬元。 事情的細節文長,可以進來這裡看,還有一來一往的兩方仲介說明文件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45317333075.html